1. 擁有安橋﹙中國﹚有限公司發出之《保用證》的安橋產品,從原本購買之日起計﹙由發票上的購買日開始計算﹚,均可享有保用證列明的保修期。但用於工業、商業或店鋪用途上,如會所、餐廳、醫院、員工休息室、美容院等等,則保修期為三個月。在保修期內如因製造上有缺陷,所有維修之費用及零件將全部免費。
2. 使用者在需要維修服務的時候,不論是在保修期內或保修期外,仍需出示隨機之《保用證》和列明購買日期之購機發票。安橋 (中國) 有限公司只承認由我司發出的《保用證》為正式有效之保用證。此保用證及所有權益不可以轉讓他人。
3. 所有雷射光頭 (CD,MD或DVD鐳射頭) 均可享有壹年的保修期。而用於工業、商業或店鋪用途上則只可享有三個月的保修期。
4. 倘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益,此保用將會自動無效,我司並有權拒絕維修。
經由本司之技術人員判斷本產品
A. 曾由未經我司授權之人仕擅自維修或改裝機器內部或外部之任何部份,或
B. 曾因錯誤操作、疏忽使用、人為損壞,或自然環境所損壞 (如火災、水災、雷擊等等 ),或
C. 安裝不適當或放於密封之環境內,或
D. 因外接其他裝備所引致的故障和損壞,或
E. 機身編號曾被刪改。
5. 如因無零件供應或缺乏所需的維修資料,我司可能無法提供維修服務。
6. 下列零件不包括在免費範圍內:
A. 外殼、面板及包裝材料。
B. 電池、說明書、連接等隨機附送的附件。
C. 所有由用戶或咻敼驹谶輸途中引致損壞的零件。